取消
清空記錄
歷史記錄
清空記錄
歷史記錄
刻制回文印章,需忌諱三種情況:
1、單姓單名、復姓單名的 名字,忌安排成回文的式樣。如“趙文”這樣的姓名,安排成“趙文之印”或“趙文信印”等回文時,就容易被人誤解“文之”或“文信”是名字;如“歐陽新”這樣的復姓單名,安排成回文時,就容易被人誤解“陽新”是名字。
2、容易造成誤解的別號詞句忌安排成回文的式樣。如“齊東野人”這樣的別號,如果安排成回文,就容易被人誤解為“齊人東野”(如圖2)。
如果將“大公無私”、“推陳出新”這樣的詞句安排成回文,就容易被人誤讀成“大私公無”、“ 推新陳出”,意思就與原意完全相反了。
3、忌亂用界格印文中的 界格,主要有兩個作用,一是標明印文順序;二是美化印面。漢代以后,回文印一般都不使用界格,實在要用的也應用“十”字界格。
有些人不注意這點,在印面上使用了“|”豎線界格,結果就造成笑話。
如有“祝君進步”一回文印,作者在印面中間搞了一條豎線,印文就變成“祝步君進”了(如圖3),便有些莫名其妙了。
復制成功
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