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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印章的起源應該是社會經濟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以后。那時,商品交換日益頻繁,需要有一種信用的憑證,保證貨物的安全轉徙或存放,印章就在這個需要上通過群眾的創造而產生。劉熙《釋名》卷六《釋書契》:“璽,徙也。封物使可轉徙而不可發也。〞雖然末必是璽的本義,卻道出了早期璽印的作用。”
印章,無疑是進入階級社會以后的產物。它較先出現的是作為奴隸主壓迫奴隸的一種工具,
又是奴隸主與奴隸主之間作為交接憑信的一種手段。這種印章,無論在文獻資料或實物資料中,都已沒有跡象可尋。
甲骨文、金文有"印〞字,但它是“抑〞字的初文,不是印章的“印〞字。
于省吾 《雙劍移古器物圖錄》著錄的安陽出土的三件銅璽(圖1—3),形象接近銅器圖徽,應該是早期作品。但如定為商代作品,還缺乏科學根據。安陽殷墟的考古發掘工作,解放前做了十五次,解放后也一直在做,但在殷商文化層中從來不曾發現過一件璽印。三璽的出土情況不詳,很可能出白上層堆積中。我們為對歷史負責,暫不肯定它的時代。
圖1安陽出土銅璽之一
圖2安陽出土銅璽之二
圖3安陽出土銅璽之二
根據文獻記載,《周禮》書中說到“璽”和“璽節〞共有三處。地官司布條下有“凡通貨賄以璽節出入之〞的話。掌節條下也有“貨賄用璽節”的話。鄭注:"璽節者,今之印章也”。秋官職金條下有"辨其物之【“女〞+“微”右部分】(美)惡與其數量楬而璽之〞的話。鄭注:“璽者,印也。既揭書捕其數量 ,又以印封之。”《周禮》,大家承認是戰國時代的書,所記周代官制應有所本。三處說到的璽和璽節,都與"貨賄〞、“物”聯系,應該是比較早期的資料。這里可看出印章的起源與社會經濟有密切的關系。
另外有兩處文獻資料 :《禮記:月令》 孟冬之月“壞(益也)城郭,戒門閭,修鍵閉,慎管籥,固封璽,……”。《左傳》襄公二十九年“季武子取汴,使公冶問璽書,追而與之〞(《國語-魯語》 所載大致相同)。《月令》中說的"固封璽〞,封的當是公有財物
,也可能是庫房門戶,總之都屬于經濟方面。《左傳》中記載了季武子派公冶攜送公文向魯襄公匯報取汴邑的經過,說明那時印章的使用已經發展到文書上來了①。
朱白文古璽,見于諸家收藏實物和印譜著錄的數量不少,并且還有編成專譜的(如吳大澂《干璽齋古璽選》)。這些珍貴的大量古璽,可惜不是經過科學發掘而獲得,不知道原來存在的地層,也看不到與其他遺物的共存關系,無從確定其時代。
圖4長沙伍家嶺出土銅璽之一
圖5 長沙伍家嶺出土銅璽之二
圖6 長沙伍家嶺出土銅璽之三
解放十多年來,在全國范圍內考古發掘工作中所發現的古璽,我們知道有不少處。已經看到報告的,如長沙伍家嶺第260號墓②,巴縣冬筍壩冬2、冬49、冬50、寶6等船棺墓③,都發現過或多或少的小型銅璽(圖4-8)。汲縣山彪鎮首先號墓中發現過石璽④(圖9)。……這些古璽,考古學者都定為戰國時代的遺物。到現在為止,考古發掘中還沒有發現過可以肯定是春秋時代的璽印。
圖7長沙伍家嶺出土銅璽之四
圖8 長沙伍家嶺出土銅璽之五
圖9汲縣山彪鎮出土石璽
從以上實物資料結合文獻資料來看,印章的起源應該是社會經濟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以后。那時,商品交換日益頻繁,需要有一種信用的憑證,保證貨物的安全轉徙或存放,印章就在這個需要上通過群眾的創造而產生。劉熙《釋名》卷六《釋書契》:“璽,徙也。封物使可轉徙而不可發也。〞雖然末必是璽的本義,卻道出了早期璽印的作用。
至于早期使用印章的時代,現在推斷,社會經濟發展到春秋時代,鐵工具已經開始使用,農業生產力的逐步提高,促進了手工業與商業在列國間的大范圍發展,作為保證貨物安全轉徙或存放的信用憑證的印章,必然已經通行。春秋中期季武子用璽書的故事,便是一個很好的例證。現在遺存的大量古璽,其中可能有一部分是春秋時代的,不過我們目前還無法加以鑒別罷了。進入戰國時代,中國的社會性質起了根本的變化,隨著生產發展的需要,印章更被大量使用,并且達到了大范圍發展的程度。
復制成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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